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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
2024-06-03 08:55 管理学院 

    根据《大连理工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管理学院的特点和具体情况,特制定以下具体细则:
    一、组织机构
    分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及本分院转专业具体工作。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分院院长担任组长,分院党总支书记、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,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为小组成员。
    二、转入资格审核
    根据学校转专业考核办法,特别是《大连理工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五章“第十三条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”中的“(一)转入相同专业类的学生”以及“(二)转入不同专业类的学生,在校期间的平均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处于本专业前 20%(含 20%,人数按照四舍五入取整),经本人申请并承诺能够完成学业”的情况,分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拟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(含需补修课程门数审查),由组长、副组长、相关主任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面试或笔试等其他形式的选拔考核,将意见(拟转入且可编入转入专业同一年级/拟转入但需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/不建议转入)报送教学管理部。
    三、其他转专业事宜均按照《大连理工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进行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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